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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建筑资质经典案例现身说法:没有建筑资质的个人承包工程出了事故谁负责?

德志集团 | 发布时间:2021-01-21 10:16:49 1661



我国建筑业实行的是准入制度,建筑企业要进入这个市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这个制度的确立,尽管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在建筑市场发育还没有完全市场化的条件下,确实也对于保证工程质量,防止安全事件发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按照《建筑法》的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2014年8月,住建部又发布了《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对于建筑工程的转包、违法分包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都做了规定。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转包、违法分包的现象仍然非常普遍,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触目惊心。那么,如果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到底由谁来负责呢?
案例现身说法:没有上饶建筑资质的个人承包工程出了事故谁负责?
案情介绍
2017年6月,上饶某建筑公司将其承建的位于南充嘉陵区某房地产项目的支模劳务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个人张某强,张某强又将项目的部分楼宇分包给也不具有资质的刘某国。2017年10月,刘某国雇请蔡某三从事该项目的支模工作。2018年2月初,蔡某三在拆模过程中从1.5米高的钢管架上摔下致伤。医院诊断为:腰3椎体爆裂性骨折。经住院治疗25天后,蔡某三出院。因赔偿不能达成一致,蔡某三将刘某国、张某强、上饶某建筑工程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23万余元。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首先,蔡某三和雇主刘某国对于蔡某三受伤都负有一定的责任。另外,上饶某建筑公司将支模劳务分包给张某强,张某强再将其中的部分作业分包给刘某国,属于违法分包,而且没有对蔡某三尽到安全教育义务,没有为其提供作业安全保障措施,上饶某建筑公司和张某强应该和刘某国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法院最终判决由刘某国按80%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上饶XX建筑工程公司、张某强与刘某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蔡某三自行承担20%的责任。

                                                                                                       
案件分析
这个案例中,不管是上饶某建筑公司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张某强,还是张某强把部分作业分包给刘某国,都属于违法分包。《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不管是发包还是分包,对象都不能是个人。因为建筑业企业资质中,不管是施工总承包资质,还是专业承包资质,或者施工劳务资质,都是针对企业的。个人是不可能申办建筑业企业资质的。
从这个案例中也可以看出,通常个人由于条件所限,往往也不可能具备建筑施工所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这是导致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另外,对于上饶某建筑公司,除了要连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可能会因为违法分包面临行政处罚。《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单位,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因此,上饶某建筑公司将会面临什么样的行政处罚,就看建设主管部门如何认定这次违法分包的性质了。
如果您有上饶建筑资质申办方面的问题,欢迎咨询上饶德志的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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